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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参考

中国高血压指南是我国临床诊疗的唯一依据

2013年12月23日 17:58:19

2013年可谓高血压指南发布年,ESH/ESC、中国、加拿大、法国相继发布各自的指南,临近年底美国更是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一下推出了三项指南,各方解读和评论更是扑面而来,令人目不暇接;而12月发布的这两项美国指南更是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和巨大的争议。

由于各国指南所采用的临床研究证据不同,高血压流行病学和人口学特征各有差别,不同指南可能作出不同、甚至相反的推荐建议。指南的观点不一致引起了临床医师的很多困惑。面对这么多指南和解读,听谁的?你是否已经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这些指南均值得我们仔细学习和研读,可以作为我国临床实践和指南制定的参考,但不可直接拿来、完全照搬。正如胡大一教授和郭艺芳教授一直主张并强调的,中国指南是我们临床实践的唯一依据,任何国外指南仅作学术参考。

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面对国外指南,要学习,更要思辨。

尊重指南的科学性

指南是对现有临床研究证据的集萃与升华,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应遵循指南所建议的基本原则,这是保证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

灵活运用指南

指南只能为临床工作提供一个基本原则与框架,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涵盖每一种临床问题。因此,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指南,坚持与灵活并重,在降压目标值的确定及降压药物的选择等方面尤其应该如此。

加强指南的宣教与推广

例1 门诊或住院病历有关高血压危险分层的书写:危险分层主要用于判断患者预后或为治疗决策提供参考。门诊病历一般不主张将危险分层(如高危)写在高血压诊断中。住院病历,是否将危险分层(如很高危,高危)写在高血压诊断中尚无明确规定。倾向于不推荐将危险分层写在住院病历的诊断中。但可在病例分析中对危险度予以叙述。

例2 高血压急症慎用或不用舌下含服硝苯地平。

重视生活方式干预

生活方式干预是降压治疗基石,我国高血压指南一直高度强调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但在临床未得到应有重视。在接诊高血压患者时,应注意向每位患者强调改善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并提供指导建议。

着力推广非诊室血压测量

我国指南指出非诊室血压测量在诊疗中具有重要价值,但仍有待进一步推广。医生应建议每位患者在家中自测血压并详细记录。对于较为复杂的病例,应充分发挥动态血压监测的独特优势。

个体化选择降压药物

没有一种降压方案适合于所有高血压患者,每类降压药均有其优先选择适应证。在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时,需详细了解其所并存的其他危险因素和临床型/亚临床型靶器官损害,针对性地选择药物。

避免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方式

指南不建议的联合用药方式包括:(1)ARB与β受体阻滞剂、ACEI与β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与非二氢吡啶类CCB、ACEI与ARB。但临床上这些联合用药方式仍较常见,特别是前两种组合。

充分发挥利尿药作用

利尿剂是一类重要的降压药物,我国指南对利尿降压药物的降压疗效与靶器官保护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对顽固性高血压具有良好效果,但临床一直未受到充分重视。临床上可以见到,有的高血压患者用了三种降压药物但没有包含利尿剂,患者并没有利尿剂的禁忌症,这种方案很可能是不合理的。

2013美国ACC/AHA/CDC降压治疗科学建议将利尿降压药视为轻度高血压患者的唯一首选药物以及中重度高血压联合用药的基础,充分体现了此类药物的临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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