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先心病患病率有随年龄而下降的趋势,出生成活婴儿为6.87‰(上海)、学龄前儿童3.1‰(成都)、学龄儿童2.39‰~2.8‰ (合肥、福州)、小学和中学生3.1‰(哈尔滨)、成人1.08‰(广东)。然而在高原地区青海的中小学生中,患病率高达8.8‰~13.7‰。美国出生 成活婴儿患病率约8‰,死婴患病率达80‰,成人患病率为2.4‰~2.8‰(弗来明翰、芝加哥)。
北京、上海儿童尸检中本病分别占10.1%和12.0%,全国34个单位尸检综合资料则达44.75‰。上海医科大学两个附属医院50、60、70 和80年代22855例住院心脏病病人的资料,显示本病在各年代心脏病构成比中分别占2.2%、11.7%、17.0%和13.4%,近3个年代均列第3 顺位。反映我国医疗保健事业发展,大多数先心病病人得以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
在探讨引发先天性心脏病的 原因之前,我们先详细说下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原理是什么。在人胚胎发育时期(怀孕初期2-3个月内),由于心脏及大血管的形成障碍而引起的局部解剖结构异 常,或出生后应自动关闭的通道未能闭合(在胎儿属正常)的心脏,称为先天性心脏病。除个别小室间隔缺损在2岁前有自愈的机会,绝大多数需手术治疗。临床上 以心功能不全、紫绀以及发育不良等为主要表现。
我国每年出生的婴儿约有7‰至11‰为先天性心血管异常,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不幸和深重的负担。据现代医学研究发现,可致胎儿心脏发育畸形的高 危因素有孕妇患有糖尿病而未经治疗和控制病情者,可致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危险性为2%,如果妊娠早期病情控制稳定,则危险性下降。